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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征产生的原因有哪些

精神分裂症(schizophrenia)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病,据卫生组织估计,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大概为3.8‰-8.4‰,美国的研究,患病率高达13‰;我国1994年调查数据,城市地区患病率7.11‰,农村4.26‰。精神分裂症病因复杂,尚末阐明。多起病于青壮年,表现为感知、思维、情感、意志行为等多方面障碍,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和内心体验不协调,脱离现实。一般无意识障碍和明显的智能障碍,可有注意、工作记忆、抽象思维和信息整合等方面认知功能损害。病程多迁延,反复发作,部分患者发生精神活动衰退和不同程度社会功能缺损。

五种常见的精神分裂征产生的原因:

(一)先天性遗传。临床遗传学研究证明,虽然六成患者是没有家庭史的,但是遗传因素在精神分裂症的发生中仍起着重要的作用。

(二)胎儿时期受感染。有学者指出,母亲在怀孕初期感染病毒可能使胎儿的大脑神经细胞错位,胎儿娩出并成年后,发生精神分裂症的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。

(三)内分泌失衡。该病多在青春期前后性成熟期发病,部分患者在分娩后急性起病。

(四)社会心理原因。这是为常见的精神分裂征产生的原因之一。研究表明,本病的发生多是在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难遭遇所造成的。

(五)脑结构异常。有研究证实,脑部额叶和颞叶是和思考、记忆、情绪及判断有关。患者的这些组织都较常人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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